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农医发〔2010〕14号
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10〕14号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
为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2010年我部将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为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都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要求,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样,是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兽医方面的考试。2009年我部组织在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宁夏等5省(区、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试点取得圆满成功。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第一次全国性大规模考试,是全国兽医系统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高,保密要求严,责任非常重。各地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充分认识
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安全高效地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二、扎实做好执业兽医资格各项考试工作
(一)抓紧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性,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我部兽医局备案。实施方案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任务要明确,时间要具体,安排要合理,力求做到每个工作环节细致入微。
(二)建立完善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考试工作有章可循,农业部先后制定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145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174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221号)。2010年将修订出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等考试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依法治考。
(三)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和考场管理。保密工作是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关键。各地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保密法》和我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政治
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严肃考场纪律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试工作宣传。一是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方案》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部署考试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考前要重点加强执业兽医有关政策法律、报名要求等方面的宣传;考试期间要加强考试纪律等方面的宣传;考试结束后要加强考试成效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宣传,通过不同时期持续不断的宣传,扩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宣传册、会议等形式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针对全社会、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从业人员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为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农业部成立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设立了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设立了执业兽医事务处。各省(区、市)和地市要抓紧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推进新型兽医队伍建设。请各地于4月15日前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我部兽医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为规范考试工作,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沟通协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公共卫生和电力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考区、考点领导小组和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要有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工业与信息化和电力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医疗救治和电力供应等工作。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地抓紧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一同报我部兽医局。
(四)严格执行考试经费工作预算。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文件要求,抓紧与价格、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核定考试费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务必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把考试费管好、用好。请各地及时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情况、建议和存在问题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翁崇鹏
电 话:010 - 59192060
传 真:010 - 59191691
附 件: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2010年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农业部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各省(市、区)根据农业部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农业部和各省(市、区)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3- 4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3-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编写和发布考试大纲
工作任务:组织编写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和应试指南。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考试大纲。
时间安排:2010年4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兽医局
(二)办理收费许可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许可,设立财政专户。各省(市、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完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任务: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保密、应急预案等管理办法。制定考试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时间安排:2010年6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工作任务:健全完善考务信息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开发执业兽医考试网络报名、网上成绩查询和网络考务管理的应用操作系统以及阅卷评分、统计分析软件;组织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用操作系统安全测试和试运行。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络安全等级认定和备案。
时间安排: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命题、组卷
工作任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和组卷,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
时间安排:2010年4-8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区、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前3个月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
时间安排:2010年5月初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二)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在网上报名。各考区、考点和报名点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安排考场
各省(市、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巡视员、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六)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刷试卷、分装试卷,将试卷下发到考区。考区接收试卷,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八)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本省(市、区)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九)阅卷评分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阅卷(卡)评分,汇总分析数据,并将考试结果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1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公布合格成绩标准
工作任务: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提出考试合格成绩建议,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后发出公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考试成绩单位发送各考区,考区发送各考点,考点发送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十一)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生成证书号,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放到各考区,证书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伪服务。考区负责将证书发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一)考试评估
工作任务:组织专家对考试成绩、试题类型和难易程度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年度总结
工作任务:各省(市、区)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农业部兽医局。农业部兽医局组织召开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时间安排:2011年3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